沈阳,简称“沈”,别称盛京、奉天,是辽宁省省会、[1]副省级市、特大城市、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下辖10区、2县,代管1县级市,面积1.29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29.4万人(2017年)。
沈阳位于中国东北南部、辽宁中部,是中国北部战区司令部驻地[2]、沈阳联勤保障中心驻所,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通往关东地区的综合枢纽城市。
沈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之称。是中国最重要的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重工业基地,有着“共和国长子”和“东方鲁尔”的美誉。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称号。[4][5][6]2017年12月,当选中国十佳冰雪旅游城市。
2019年1月,沈阳市入选“2018年WFBA世界特色魅力城市200强”榜单。同月,沈阳市入选“2018年WFBA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城市50强”榜单。
三万年前,沈阳地区在旧石器时代已有人类活动。
7200年前,有中华民族的分支先民(太阳鸟图腾文化)在此农耕渔猎,繁衍生息,创造出新乐文化。
春秋战国时期,燕国的重镇方城(侯城前身),隶燕辽东郡襄平县,为沈阳建城史之初,距今2600余年。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沈阳隶属辽东郡(辽阳)。
西汉时期,始称“侯城”,隶属汉辽东郡(辽阳)。是为沈阳正式建城之始。唐代改称“沈州”。五代时期,辽太祖移民到此,修筑土城,生产随之发展。金代时期,金太祖攻占沈州,沿用“沈州”之名。
元朝元贞三年(1296年),元代重建土城,改沈州为“沈阳路”,归辽阳行省管辖。由于沈阳地处沈水(浑河)之北,以汉族传统方位论,即“山北为阴,水北为阳”,故改沈州为沈阳。从此,“沈阳”这一名称正式出现在史料上,距今已有七百余年的历史。
沈阳(12)
明朝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朝改称“沈阳路”为“沈阳中卫”,修建沈阳城墙(砖城)。沈阳的军事地位益加重要,是明朝经营关东的重要基地。
明朝天启五年(1625年),清太祖努尔哈赤把都城从辽阳迁到沈阳,并在沈阳城内着手修建皇宫(今沈阳故宫)。
明朝崇祯七年(1634年),皇太极改称沈阳为“盛京”
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世祖福临迁都北京后,沈阳为陪都
清朝顺治十四年(1657年),满清朝以“奉天承运”之意在沈阳设奉天府,沈阳又名“奉天”
清朝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后,沈阳成为奉系军阀统治的首府
民国十二年(1923年),正式设立奉天市政公所,沈阳首次出现市的建制
民国十六年(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后,党中央为了统一对东北党组织的领导,决定派陈为人组建中共满洲省委。
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中共满洲省临委在沈阳召开了东北地区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大会决定将中共满洲省临委改为中共满洲省委。陈为人、刘少奇、陈潭秋、罗登贤等先后担任省委书记。
沈阳市市花--刺玫
民国十八年(1929年),张学良在“东北易帜”后,改“奉天市”为“沈阳市”。
民国二十年(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并侵占沈阳后,又将“沈阳市”改为“奉天市”。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东北光复,“奉天市”恢复“沈阳市”名称。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2日,沈阳正式解放。
1953年,沈阳市改为中央直辖市。
1954年,沈阳市改为辽宁省辖市。
1964年,中共辽宁省委决定设立沈阳专区。
1993年,原铁岭市的法库、康平县划归沈阳管辖,新民县撤县建市。
1994年,沈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
2002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入铁西区。
2006年,沈北新区成立。
2014年6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沈阳市东陵区更名为浑南区。[8]
2016年1月,辽中县撤县设区。
沈阳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辽宁省中部,南连辽东半岛,北依长白山麓,位处环渤海经济圈之内,是环渤海地区与东北地区的重要结合部,位于北纬41°48′11.75″、东经123°25′31.18″之间,全市总面积逾12948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495平方公里。[10]
地形地貌
沈阳位于辽河平原中部,东部为辽东丘陵山地,北部为辽北丘陵,地势向西、南逐渐开阔平展,由山前冲洪积过渡为大片冲积平原。地形由北东向南西,两侧向中部倾斜。最高处是新城子区马刚乡老石沟的石人山,海拔441米;最低处为辽中区于家房的前左家村,海拔5米。市内最高处在大东区,海拔65米;最低处在铁西区,海拔36米。皇姑区、和平区和沈河区的地势,略有起伏,高度在41.45米之间。
沈阳东陵区多为丘陵山地;新城子区北部有些丘陵山地,往南逐渐平坦;苏家屯区除南部有些丘陵山地外,大部份地区同于洪区一样,都是冲积平原。新民市、辽中区的大部分地区为辽河、浑河冲积平原,有少许沼泽地和沙丘,新民市北部散存一些丘陵。全市低山丘陵的面积为102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2%。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分布于东部山区的西坡,向西南渐拓。
沈阳山地丘陵集中在东北、东南部,属辽东丘陵的延伸部分。西部是辽河、浑河冲积平原,地势由东向西缓缓倾斜。全市最高海拔高度为447.2米,在法库县境内;最低海拔高度为5.3米,在辽中区于家房镇。沈阳东部为低山丘陵,中西部是辽阔平原。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平均海拔30―50米。
气候
沈阳
沈阳属于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6.2~9.7℃,自1951年有完整的记录以来,沈阳极端最高气温为38.3℃(1952年7月18日),中心城区极端最低气温为-32.9℃(2001年1月15日),近郊近年来最低气温为-35.4℃(沈北新区2001年1月11日);之前沈阳还观测到39.3℃(1920年)的高温,和-33.1℃(1950年)的低温。
沈阳全年降水量600~800毫米,1951年至2010年市区年平均降水量716.2毫米,全年无霜期155~180天。受季风影响,降水集中在夏季,温差较大,四季分明。冬寒时间较长,近六个月,降雪较少,最大降雪为2007年3月4日47.0毫米的特大暴雪;夏季时间较短,多雨,1973年8月21日曾下过215.5毫米的大暴雨。春秋两季气温变化迅速,持续时间短:春季多风,秋季晴朗。
水文
沈阳市境内主要有辽河、浑河、绕阳河、柳河、蒲河、养息牧河、北沙河、秀水河等大小河流27条,属辽河、浑河两大水系,水资源总量为32.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1.4亿立方米,地下水21.2亿立方米。
沈阳降雨量的2/3集中在7、8月份,并多以暴雨形式降落,多年降水量为622.5毫米,折合水量80.8亿耐,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2.53亿立方米。境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3.4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3.68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3.25亿立方米,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量23.1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3.8亿毫升,地下水可开采量19.34亿立方米。[16]
矿产资源
沈阳地下有煤、石油、天然气、铁矿等矿产资源,有大型煤田2处,探明总储存量18亿吨。截至2015年,沈阳探明石油储量3亿吨,日产原油千吨以上,铁矿储量2500万吨。此外,还有铝、花岗岩、粘土等矿产资源。[16]
生物资源
沈阳市处于长白植物区系、蒙古植物区系和华北植物区系交汇地带,植物种类较丰富,约有种子植物98科371属779种,最大科是菊科。共有植物85种,超过20种的科还有莎草科、蔷薇科、豆科、蓼科、唇形科、百合科及毛茛科等,这些科共有植物384种,占沈阳市区种子植物总数的49.3%。此区系有23个地理成分类型,其中以温带性质占优势。占沈阳市区地理成分的89.3%,根据植被发生和功能以及建群种的作用,沈阳市区城市植被划分为三大植被类14个植被组和57个植被型。
根据《沈阳市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沈阳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8106171人。其中,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95172人,占50.52%;女性人口为4010999人,占49.48%。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65290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46571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34325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21364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9.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02%。户籍人口737万人,增长0.3%。其中,市区人口591.1万人,县(市)人口145.9万人;男性人口363.5万人,女性人口373.5万人。人口出生率8.79‰,降低0.69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06.7;人口死亡率11.31‰,提高3.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2.53‰,降低3.71个千分点。
就业
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129.3万人,比上年末下降11.9%,其中在岗职工119.3万人,下降12.6%。在岗职工中,国有经济单位52.9万人,减少7.8万人;集体经济单位3.3万人,减少0.4万人;其他经济单位63.1万人,减少9万人。在岗职工产业分布,第一产业0.13万人,增加0.01万人;第二产业50.1万人,减少10.6万人;第三产业69.1万人,减少6.6万人。
2017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68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1.46万人。201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2%。[17]
民族
沈阳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由多民族组成的聚居区。汉族是自沈阳建城(侯城)以来就开始定居沈阳的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数较多的是满族、朝鲜族、回族、锡伯族和蒙古族。沈阳是满清王朝发祥地,自1625年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将后金都城自辽阳迁至沈阳,满族人口大量聚居在沈阳。朝鲜族是二战时期日本从朝鲜半岛强迁过来的移民,经过吉林和辽宁的其它市、县陆续迁至沈阳,主要聚集在沈阳西塔地区。回族早在蒙古元朝,就有先人在沈阳活动,明末清初由关内陆续迁居而来,形成了小集聚区,以后大部分是从内蒙古、阜新、朝阳等市迁入沈阳。[18][19]
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沈阳有41个少数民族成份。即:满族、朝鲜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土家族、壮族、彝族、苗族、维吾尔族、藏族、达斡尔族、布依族、侗族、白族、黎族、畲族、瑶族、土族、高山族、羌族、鄂温克族、哈尼族、仡佬族、俄罗斯族、赫哲族、傣族、哈萨克族、仫佬族、鄂伦春族、水族、纳西族、珞巴族、毛南族、景颇族、撒拉族、柯尔克孜族、京族、拉祜族、塔吉克族、东乡族。
沈阳三好桥
截至2015年,沈阳少数民族人口为70504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79%。其中,满族383376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数的54.38%;朝鲜族94600人,占13.42%;蒙古族94530人,占13.41%;回族72811人,占10.33%;锡伯族54628人,占7.75%;其他36个少数民族5099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0.72%。全市有7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街道、8个民族乡(镇)和256个民族村。
沈阳少数民族在分布上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截至2015年,其中满族主要聚居在东陵区、于洪区,共有113119人,占全市满族总数的29.51%。朝鲜族主要聚居在和平区、于洪区、东陵区和苏家屯区,共有65259人,占全市朝鲜族人口的68.98%。蒙古族主要聚居在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共有58652人,占全市蒙古族人口的62.05%。回族主要聚居在沈河区、皇姑区和铁西区,共有34266人,占全市回族人口的47.06%。锡伯族主要聚居在沈北新区和于洪区,共有29503人,占全市锡伯族人口的54.01%。
沈阳,简称“沈”,别称盛京、奉天,是辽宁省省会、[1]副省级市、特大城市、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下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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