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父母中一方户籍地或者基本医保参保地在普洱市辖区内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随父母在户籍地或参保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由监护人凭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户口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按规定到所属辖区内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1.符合上述条件的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办理参保登记,且父母双方都已在普洱市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免缴保费;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未办理参保登记,或新生儿父母有一方未在普洱市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新生儿出生当年需按照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保费,但不受居民医保规定缴费期限制(随时可以缴费)。
2.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脱贫户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全年均可按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扶贫、先诊疗后付费等待遇,次年按规定参保缴费。
3.对已使用父母姓名参保的新生儿,监护人应尽快到所属辖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更新信息。
新生儿父母中一方户籍地或者基本医保参保地在普洱市辖区内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随父母在户籍地或参保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由监护人凭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户口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按规...
2022-06-25 12: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