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年前腊月二十八傍晚
地点:老家汽车站大门外
寒风扑面,我心想天这么冷干脆打个车吧。早已占点拉客的出租车司机隔了老远招呼着,“后生,打车不?”我紧了紧羽绒服领口,走近一问方知不打表,一口价。我说现在还不到初一呢你们就急着涨价,不合适吧?老司机熟练地点起一支烟,红亮的烟头在沉沉暮霾里明暗变幻,仿佛穿透灵魂的危险信号。
“大家都这样,开出租的也得过年咧。”
我还能说什么,回以礼貌的微笑,一路走回家。
出租车逢年必涨已成为摆在明面上的潜规则,与本地人钱包相关的是,小县城对待过年的态度非常传统,讲究“不出十五都是年”,换句话说,出租车全体涨价能起码持续近半个月。司机师傅们一边吐着过年还不能休息的苦水一边“名正言顺”地宰客,此种行为合理合法吗?
不合法。任何时候,出租车司机都无权私自涨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第二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一)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部分,其行业价格一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并接受监督。预备,唱:涨价不是你想涨,想涨就能涨。
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有权制定城市辖区内出租车价格的只有一家,即发改委下属的物价部门,具体到出租车之类涉及公共交通的垄断性质客运服务,制定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必须经过公开听证程序。
第二十三条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不合理。
换位思考稍加精分一下。人家出租车师傅牺牲自己奉献社会多赚点儿怎么了,你这人也忒刻薄了。别人法定节假日加班还三倍工资呢,谁不是为了生活,出租车怎么就不行?
生活不易,众生皆苦。别人三倍工资是《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给的,同理,出租车司机如果羡慕嫉妒恨也应找出租车公司索要补贴,或者提前说好减少正月里的份子钱。
之所以划定政府指导价,说到底出租车是公共交通领域内的必要补充,不能按照市场供需关系随意定价,否则,所有行业都有理由以过年名义涨价了。出租车不容易,确实是,可是谁容易?不要用道德绑架把出租车公司给的压力转嫁给乘客。过年不打表不打票,就差把宰客俩字写脑门上了,如此嚣张还不是惯出来的?建议乘客记下车牌号向12328、12358举报。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将心比心,其实消费者并不反对过年打车适当涨价,但至少名正言顺、程序合法才能让人心服口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地方政府可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比如,运城、朔州两市已经宣布春节期间出租车涨价。反对漫天要价,支持明码涨价!
这事儿,大家怎么看?
时间:年前腊月二十八傍晚地点:老家汽车站大门外寒风扑面,我心想天这么冷干脆打个车吧。早已占点拉客的出租车司机隔了老远招呼着,“后生,打车不?”我紧了紧羽绒服领口,走近一问方知不打表...
2022-07-07 10:39:24